據《戒殺現報》記載,明朝末年,杭州府裡的一位官員趙某,性格仁慈,不喜殺生。快要過年了,有人送來一隻鵝。家人想要殺烹,趙某極力阻止。除夕那天,家人又請求殺烹,趙某又阻止。拖延到端陽節,家人又請殺烹,趙某發怒,殺鵝的事,又被阻止。
在五月十七日,趙某開始患病。到六月初一,病勢危急。趙某看見來了一個青衣鬼, 把他帶到陰間衙門,有三個人前來投訴,判官一一接覽。又見楊某,並楊氏老婦,也被抓來了。正要審訊趙某時,忽見一鵝,站起來說人話,鵝對趙某說:「你快走,我代替你了!」趙某從原路回來,看見自己的屍體,剛才放入棺材裡,趙某以魂合體, 就甦醒了。而鵝在當天,已經自己死在籠內。趙某所見到的楊氏二人,都在同日死亡。
周氏按曰:有人生疑說:「生死之事,父子不能相互替代。趙某雖然對鵝有恩,但鵝又怎能代趙而死呢?」法性圓明,眾生同體,互融互攝。精誠所至,怎能沒有感應?鵝能救趙某,不能說沒有道理啊!
(事據清代周思仁《安士全書》)
《阿彌陀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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